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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罪一定会坐牢吗?袁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不予起诉决定!

2023-06-21

律师观点分析


案件经过:

 

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。案发后经鉴定,受害人构成轻伤二级,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经过长达4个月的沟通,最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,吴某某未留案底,不影响子女未来就学、就业。

 


袁律师点评:

 

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以及辩护律师详细、尽责的研究案卷信息,用高度的责任心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不予起诉决定来之不易,更需要被告人、家属、辩护律师三方共同努力。


法条引用: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 :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,应当同时对侦査中査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解除査封、扣押、冻结。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、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,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。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,应当公开宣布,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。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,应当立即释放。